自治区教育厅部署暑期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7-06 来源 : 浏览人数: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做好暑期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深刻认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筑牢疫情防线,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科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高校要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安排。要“一校一案”细化调整放假方案,对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区的学生要视疫情变化科学安排返程时间,对居住地为低分险区的学生组织错峰离校,并提醒学生做好路途防护,严防出现学生滞留途中情况。
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
加强校门管理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强化校园服务供给能力,统筹落实暑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留校师生措施,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妥善安排、有力保障留校师生学习、科研、生活、求职等需求,为毕业年级、暑期实习实践学生提供必要便利。
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风险,优化管理措施,加强心理支持与疏导,认真做好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监测、预警、干预,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加强师生居家和旅途防疫指导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离校返乡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让离校师生似“在校”。
引导师生出行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疫管理措施。
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是否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和参训人员密度等,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严查严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失管失控,增大疫情防控风险。
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值守
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
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行为。
制定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处置。
及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统筹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按照属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
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学校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持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符合条件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继续坚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周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