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0 来源 : 浏览人数: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8年度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本科教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着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二、立项类别
本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立项总数为120项,根据评审成绩分别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予以立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附件1)。
三、申报范围
本科教改项目以本科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
四、建设内容
教改项目要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部署的重点工作,积极对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度聚焦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矛盾、新任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重点环节,紧密结合我区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产教融合、向应用型转变发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工科、在线开放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等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和实践,或是围绕高校课程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改革、课堂教学管理与评价机制、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课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等内容开展研究与实践。优先支持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实践。
五、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程序
1.本科教改项目根据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数的2.65%比例分配申报名额,校内择优、排序推荐。
2.经各高校审核确定的项目申报人于4月25日前登录宁夏教育云(网址:http://www.nxeduyun.com)。进入平台后点击“高等教育”页面→管理平台→宁夏高等教育项目申报管理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评审系统”教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各高校自行分配,学校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由教育厅统一分配。
3.评审系统自4月18日—25日开放,逾期未填报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二)立项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系统对学校推荐项目进行差额评审,经审核后批复立项。立项文件通过教育系统办公内网和“评审系统”下发至各高校及申报人。
(三)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所有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2.信息公开。各高校对被推荐申报自治区教改项目的认定结果,要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拟立项结果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违规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或撤销项目。
(1)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负责人调离原单位,或者建设中出现与现行政策和要求不符等情况。
4.检查验收。每年年底自治区教育厅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结题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和实践效果分析、资金使用情况等。具体按照《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经费管理
本科教改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照每项2万元额度编制预算经费。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后,按照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万元的额度拨付经费,2018年拨付60%启动经费,剩余部分将于2019年核拨完毕。学校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规则,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由各高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从2018年起,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不再单独设项,纳入到本科教改项目中与其他项目一起申报、评审和立项,归口到学校教务部门管理。2016年、2017年立项建设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纳入本科教改革项目一并管理。
(二)自2018年开始,宁夏高等教育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启用,请各申报人谨记“评审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今后所有高教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打印结题证书等环节,均通过“评审系统”进行管理。
(三)2018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申报通知、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均可在“评审系统”中下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由学校审核,自行存档, WORD版通过“评审系统”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各高校将推荐公文(盖学校公章PDF版)和Execl版推荐汇总表于4月25日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版文件。
(四)各高校应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项目一经下文确定,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确有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建设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经所在高校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管理员通过“评审系统”提交调整申请。
联系人:盖文燕 联系电话:0951-5559089
邮 箱:nxgjchu@163.com
附件:1.2018年高等教育本科教改项目申报名额表
2.2018年高等教育本科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3.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