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 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1 来源 : 浏览人数:


附件1.docx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支持我区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努力提升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8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精准扶贫专项)三类,研究期限3年。

(二)一般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

(三)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锻炼优秀青年研究人员,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或产出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新技术、装备或产品样机、技术标准等可转化成果。

(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主要围绕我区精准扶贫开展专项服务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发挥科技、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根据《自治区高校结对帮扶贫困县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自治区9个贫困县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的脱贫攻坚实际,结合自身特长和县域特点,开展以下服务活动:

1.围绕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或专业服务工作,为贫困县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等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

2.依托贫困县优势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区域发展水平,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3.加强贫困县干部群众科技文化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强化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技能培训,通过发展产业或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4.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开展其它形式多样的扶志、扶智、扶技、扶产业等帮扶工作,帮助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增强脱贫信心,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尽快实现脱贫。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但已主持有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凡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立项者,不得以同一题目重复申报。近三年被做撤项处理的宁夏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明确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及预期成果。

32018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各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组织申报。对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支撑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二)申报程序

1.各高校按照申报自愿、保证质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集体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的项目限额组织初选,确定推荐项目后组织申请人于2018年5月2日(星期二)前登录宁夏教育云(网址:http://www.nxeduyun.com),进入后点击“高等教育”页面→管理平台→宁夏高等教育项目申报管理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评审系统”教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各高校自行分配,学校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由教育厅统一分配。

(三)评审立项

1.2018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共280项。其中一般项目220项,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1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40项,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8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4万元,要求项目所在高校必须按照不低于50%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精准扶贫专项)20项,每项资助3万元。

2.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并批复立项,立项通知通过内网及评审系统下发至各高校及申报人。

(四)结项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在北大核心期刊、CSCD来源期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含接收,须有接收函,下同)。不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项目主持人可以在普通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2.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须在SCI(一区、二区)国际索引来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SCI(三区、四区)国际索引来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EI国际索引来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4篇。社会科学类须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省部级(含)以上领导给予明确肯定意见的批示(不含圈阅、批转)并被有关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出具采纳证明)至少1项。

3.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精准扶贫专项):新技术应用推广服务类要求有服务区域或行业审核认定的服务报告书1份,以及所服务行业的授权发明专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成果至少1项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重大政策调查研究类要求有服务区域或行业审核认定的服务报告书1份,以及所服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厅局级正职以上领导给予明确肯定意见的批示(不含圈阅、批转)并被有关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出具采纳证明)至少1项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一般研究项目和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中,如有符合本学科发展实际、与项目要求成果等级相似的其它研究成果,经专家组验收鉴定投票认可后也可作为结项成果,认定此类成果时应从严要求、从实鉴定。

5.研究成果须标注“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至少有一篇成果标注为唯一或第一资助项目,否则不予结题。

6.项目负责人须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组成员须作为主要作者(排序前3),否则不予结题。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严格评审把关,切实把研究观点正确、研究基础较好、有孵育国家级项目可能的研究项目推荐上来,促进我区高校科技水平提升。

(二)各高校须于2018年5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1.推荐项目公文1份;

2.推荐项目汇总表(由申报系统导出)1份;

3.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高校自行留存、备档。项目申报通知、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均可在“评审系统”中下载。

 

联系电话:0951-5559090    联  人:马小燕

电子邮箱:maxiao_yanzi@163.com

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1514房间

 

附件:2018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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