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1 来源 : 浏览人数: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7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类。

(二)申报程序

1.各高校按照申报自愿、保证质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集体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的项目限额组织初选,确定推荐项目后组织申请人登陆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xeduyun.com)--高等教育栏内“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做好材料审核及导出汇总表格上报工作。

3.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电子版评审表格(可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模块下载),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2017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自2月15日开通,3月15日截止。

(三)有关要求

1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各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组织申报,申报条件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高[2010]329号)的有关规定。

2.一般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要成果形式。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锻炼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鼓励产出专利、新技术、装备或产品样机、技术标准等可转化成果,如无可转化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类须至少发表3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2SCI收录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至少发表2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出版专著1部。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旨在鼓励高校教师积极投身社会服务,以高校专家服务团等形式面向基层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技术指导、科学知识普及、咨询决策服务、人员培训等服务活动,以工作报告、被服务地区和对象的评价为主要结题依据。项目申报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及预期成果。

5.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均须将“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标注为唯一资助项目,否则不予结题。

二、项目立项

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一般项目230项左右,资助额度为1至2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40项左右,资助总额度为10万元,其中自治区教育厅资助5万元,项目所在高校配套5万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0项左右,资助额度3至5万元。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自治区教育厅依据专家网上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注:各类别实际立项数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立项数额可少于设定数额)

三、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组织完成项目初审和网上申报,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1.推荐项目公文1份;

2.推荐项目汇总表(由申报系统导出)1份;

3.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由申报系统导出)。

 

联系电话:0951-5559090    联  人:马小燕

电子邮箱:maxiao_yanzi@163.com

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1514房间

 

附件: 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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