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1 来源 : 浏览人数: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7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类。
(二)申报程序
1.各高校按照“申报自愿、保证质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集体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的项目限额组织初选,确定推荐项目后组织申请人登陆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xeduyun.com)--高等教育栏内“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做好材料审核及导出汇总表格上报工作。
3.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电子版评审表格(可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模块下载),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2017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自2月15日开通,3月15日截止。
(三)有关要求
1.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各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组织申报,申报条件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高[2010]329号)的有关规定。
2.一般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要成果形式。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锻炼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鼓励产出专利、新技术、装备或产品样机、技术标准等可转化成果,如无可转化成果,要求自然科学类须至少发表3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2篇SCI收录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至少发表2篇一级学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排名前15%的期刊),或出版专著1部。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旨在鼓励高校教师积极投身社会服务,以高校专家服务团等形式面向基层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技术指导、科学知识普及、咨询决策服务、人员培训等服务活动,以工作报告、被服务地区和对象的评价为主要结题依据。项目申报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及预期成果。
5.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均须将“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标注为唯一资助项目,否则不予结题。
二、项目立项
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一般项目230项左右,资助额度为1至2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40项左右,资助总额度为10万元,其中自治区教育厅资助5万元,项目所在高校配套5万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0项左右,资助额度3至5万元。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自治区教育厅依据专家网上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注:各类别实际立项数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立项数额可少于设定数额)
三、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组织完成项目初审和网上申报,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1.推荐项目公文1份;
2.推荐项目汇总表(由申报系统导出)1份;
3.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由申报系统导出)。
联系电话:0951-5559090 联 系 人:马小燕
电子邮箱:maxiao_yanzi@163.com
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1514房间
附件: 2017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