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1年1月21日 普通高等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宁夏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教育厅厅长专题会审议,拟同意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拟更名为宁夏科技学院,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事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教师(以下简称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师生全面准确理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核心要义,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录制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空中思政课”。1月22日,将通过宁夏教育云平台、宁夏高校易班网、宁夏教育厅新媒体平台、宁夏教育电视台、“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等同时推送。 主讲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十三五”期间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师生全面准确理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核心要义,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录制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空中思政课”。1月22日,将通过宁夏教育云平台、宁夏高校易班网、宁夏教育厅新媒体平台、宁夏教育电视台、“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等同时推送。 主讲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十三五”期间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
1月12日,教育部公示了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结果名单,拟认定全国10个高校党委、98个院系党组织、551个党支部通过验收。其中,有宁夏高校的1个院系、7个支部。 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验收通过名单 北方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通过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系党支部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雁湖校区学生党支部 宁夏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