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学校 “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26 来源 : 浏览人数:
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20号)精神,
经学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示,决定立项支持宁夏大学班伟等122人开展“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
“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是全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深化合作、健全产学研协同培养人才机制、助力学校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统筹安排,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切实做好管理考核工作
“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管理考核由入选教师所在高校实施。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管理考核规章制度,教师派出前与选派人员签订“实践锻炼目标考核责任书”,锻炼结束后选派人员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提交实践锻炼总结和实践单位考核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汇报会进行考核。学校要通过实地考察、专题座谈、会议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实践单位的沟通,强化对选派人员的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自治区教育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协议履行锻炼计划的个人,我厅将收回资助经费并追究其责任,对未按要求做好管理考核,不能较好履行管理职责的高校将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三、严格管理和使用资助经费
“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按照每人0.6万元的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经费、意外保险和交通、食宿、通讯费补贴等。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相
关财务规定管理和使用资助经费,对于完成合同约定的学习锻炼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任务的,予以核拨资助经费,未按合同履行学习锻炼任务的不予核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度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立项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