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精神,现就我区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名(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骨干计划,对于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已成为世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221号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是培养、锻炼、促进、检验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院系应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结合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将其列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当中。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 (一)科研实践(含协助科研):参加各种内容和形式的专题调查、科技服务、课题研究;结合研究生科研课题举行专题学术讲座;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科研、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等。 (二)教学实践(含协助教学):为
为了做好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和组织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前两类为必修课程。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至少应修满36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 学位课程12学分以上、专业必修课程10学分以上、选修课程14学分以上、实践环节8学分以上。 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每门课按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宁财教发[2014]535号)和《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教发[2014]5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